142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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白战从十八岁开始背井离乡,如今已经二十三岁,五年了,足迹从幽州到豫州来回穿梭,从未踏回家乡一步,如今从幽州经过并州回乡路,他犹豫了一下,还是选择了往豫州方向走去。
  仗剑行五载,剑术还是平平。
  对比同年龄段的剑客,白战也算普普通通。
  现在所谓剑圣、剑仙之流,多年少成名,像白战这样二十三在江湖叫不出名字的,通常也成不了大气候。
  大器晚成者,寥寥无几,有天赋才情的,早也该展现出来了。比如李青莲,像白战这般大时早就名满天下了。跟时局无太大关系,有那个资质的,无论怎么都应当展现出一丝出来,白战确实也不是天赋卓越之辈,但是呢,他也确实喜欢剑,要他换个别的东西去做,他估计做得会更差。
  但白战有个好处,那就是他喜欢想,喜欢反思。
  他常常想,自己到底该如何出剑?
  虽说怎么砍都可以杀人,但是总有些办法杀起人来效率高,也比较轻松。
  千万别小看“轻松杀人”的办法,为什么有些人能以一敌十甚至以一敌百?原理是很简单,杀得快嘛。要说杀得快,白战忽然想起李青莲杀人就很快。
  “这么砍好像很顺手。”他拿起断剑,忍不住比划几下。
  看着那破烂的断剑,白战又忍不住心疼起来,当年他的剑刃被磕了几道缺口都心疼得要死,如今则是完完全全被人一刀两断,要再找一把“破军”这样的剑谈何容易?
  “破军”本就是当世一把难得的好剑,何况也是赤羽飞亲手将它打造,一起经历种种磨难,对自己的意义不同寻常。
  白战想到这里,心里更是一声叹息:“嗟乎!那破军也是因我而断啊,本来我的剑道也不是跟人硬碰硬,那时我因为赢了别人几次,便以为自己还算得上剑术高手了,心中有了几分自得,所以几次遇敌都是硬上,这打斗,说到底,不该打还是别打啊。”
  他有些泄气。
  豫州比幽州要温和许多,白战一路走来,终于到了春天,虽然处处枯木,但是枯木中又掺杂了一些新芽,空气中弥漫着一股清新的气息,春风虽冷,却不刺骨,只是天色多是昏暗,给了他一种萧瑟的心情。
  说到底,自己还是个不入流的剑客,之前侥幸赢过几次后便有些飘飘然了。
  他心中烦闷,忍不住抽了自己一耳光:“你活该!就该吃几次大亏!”
  白战恨恨地骂到,当世民不聊生,一场严冬过后,路上别说活人,就是生物都少得可怜,白战一巴掌抽得更显得清脆无比。
  春天湿润,泥土未干,白战的鞋子踩在地面早就脏得不能再脏,他身上穿的还是在幽州的那件紫袍,这紫袍还是当时伍真看他衣着寒酸帮他置办的,如今也是一直没换脏兮兮的,好在冬天在北方也不怎么沐浴,所以这衣服是一次也没洗,除了有些发臭发黄倒也能穿。
  想到伍真,白战又是怀念又是向往:“羽飞兄是人中豪杰,我与他差得远了,只盼以后要是有伍大哥那样就好咯。唉,可仔细想想,伍大哥在我这个年纪也早成名了,而我现在这副模样,简直就和那落魄户一般,非是时不与我,而是我自己不争气啊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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